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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业主频遭家装骚扰 谁泄露了业主的资料

济南时报  2012-03-31 08:46

[摘要] 刚买的期房,2013年下半年才能交房,现在却遭到装修公司电话、短信频频骚扰。更奇怪的是,对方不仅知道业主的姓名、电话,甚至连几号楼几单元哪一户型都一清二楚。近日,二环南路附近一小区的业主QQ群里“炸开了锅”,几十名业主纷纷表示,自己遭到了装修公司不同程度的骚扰。

 

【谁来监管】

部门说法:接相同号码电话短信超3次可报警

针对这一混乱现象,有没有专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监管,来规范装修公司推销自己服务的行为和打击非法出售业主信息的现象呢?

济南市建委宣传处工作人员说:“这应该是企业行为,并不归我们监管”。

记者又咨询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如果接到相同号码的电话或短信3次以上,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要注意记录这些电话号码,并留存短信等作为证据。

经过查询,这个小区是市中分局七贤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如果可以立案的将会立案侦查,如果不够立案,那么业主仍需要寻求其他方式解决。但是对于什么样的条件能够立案,这名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表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律师提醒:注意留证据,业主要自我保护

大量的类似电话和短信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作为“被骚扰者”应该怎样应对呢?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业主可以先和售楼方面进行协商,将打电话发短信的装饰公司人员请到现场,三方进行对质。如果这条路走不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对方。

为此,记者向律师求助。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傅强律师也曾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案例。他说:“不管是售楼处还是其他部门将业主的信息泄露给第三人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违反了《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傅强说,这种小区业主信息泄露的情况,作为占有业主资料的售楼处有很大嫌疑,他所接触的此类案件大部分都是售楼处的责任。业主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权,要注意留存证据,将收到的短信和电话号码保存起来,可以要求泄露信息的一方进行赔偿、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傅强说:“接电话等行为是被动的,骚扰电话或短信的来源也不确定,并不容易规范骚扰者的行为。如果市民接到骚扰电话,可以拒绝回应,不去配合,更重要的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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