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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户口绿地成空谈 长清汇富公寓引民愤

济南时报  作者:赵明  2012-06-19 09:25

[摘要] 感觉物业收费不合理,长清区汇富公寓的市民王女士找到物业讨说法,结果水被物业停了;承诺交房半年办理房产证,如今2年半时间过去了,业主们连房产证的影儿也没见到。

 

公共绿地成车位,40年租金要一次性交清

30岁的业主葛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小区的布局与当初的规划是不一样的,大门的位置也与最初的规划不同。这个小区住了256户,车位才100多个。葛先生指着不远处的草皮砖说:“你看,我们的公共绿地都被车给占了。”记者发现,很多私家车都停放在草皮砖上。在小区门口,放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无卡、无通行证、无车位,禁止入内”。在通往小区门口的必经之路上,3排用链子连起来的石头墩子摆放在路上,形成两个只能容一辆车进出的车道。

“我们现在是零绿地,物业把绿地划成停车位,让我们花钱买这些车位。我们为什么要买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这些绿化本来就是我们的啊。他们以租的名义把这些停车位卖给业主,而且要一次性付清40年的,这个小区房产权才40年。”B座11楼41岁的王女士告诉记者。

“我们家买车位了,也是停在草皮砖上。当时买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懂,物业的人就一直劝我们快买吧,说车位再不买就快没了,而且也要涨价了。我和我老公就买了,花了将近45000块钱。”家住A座3楼的28岁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这里的绿化带都成车位了,楼前面停着自行车、电动车、汽车,本来不宽的路都被车占了,孩子都没地方玩,也不敢让孩子在楼下玩,都是车,太危险了。”

记者仔细看了楼前的这块地,路宽约4米,靠近绿化带的地方停了一排自行车和电动车,在这些车辆外边停放了3辆汽车,剩下的路约有2米宽。

刘女士拿出了当时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给记者看。根据这个协议,甲方为济南汇富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居民,车位的有效使用期限与业主所认购的住宅所在土地使用年限同期,居民要一次性将车位使用费交清。合同中还规定:车位不予办理权属证明,但可随住宅一同转让和继承。“我家车位钱年是按月交的,一年一共交了1200元,第二年就不让按月交了,要一次性交清剩下的,我们就又交了43800元。”刘女士告诉记者。

采访中,一些业主表示,汇富集团的做法令他们很失望,如果汇富集团不及时给办理房产证,物业对车位、物业费问题不妥善处理,他们就联合起来集体起诉汇富集团。

长清区物价局:地上车位租金贵了

就居民所反映的物业收费过高,以及物业私划绿地为车位的问题,记者多次采访汇富物业,但均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长清区物价局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汇富公寓所收取的物业费是经过核准的,但车位租金高了。

“地上车位收费有点高”

长清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汇富公寓的物业收费标准一平方米1.2元是合理的,物价局在三四年前就已经对其做过成本核算。“汇富公寓属于小高层,它的建筑级别属于二级,物业收费标准在0.8元到1.2元之间,最终的收费是经过各方面综合打分得出来的。根据高层建筑的考核标准以及汇富公寓物业维护小区正常运行所需成本的核算,最终形成了1.2元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根据2004年出台的《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的。”

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试行规定,济南市的车位收费标准为:室内车位即地下车位月租金为100元,室外车位月租金为80元。地下车位是可以卖的,而地上车位属于公共用地,是全体业主的,只能租不能卖。如果按这个标准计算,汇富公寓地上车位租40年所需资金为38400元,地下车位为48000元。但汇富公寓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所租地上车位的花费为43800元,小区内地下车位租40年所需费用约8万元。“汇富公寓的地上车位收费有点高,不是很合理。但对于能租多少年,这方面国家并没有相关限制。汇富物业让业主一次性交清40年的租金,这些钱去了哪里,收了干什么用,这是关键。”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公共绿地能否用作车位?

汇富集团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汇富公寓的车都停放在草皮砖上。“草皮砖既可以当车位,也可以当绿化。这样做也是为居民考虑,如果完全做成公共绿化,地上几乎就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了。地上车位的数量不能超过地下车位数的10%,地下车位有457个,也就是说地上车位有46个。”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汇富公寓的车停放在镂空的草皮砖上,并不是纯草皮,这种草皮砖可以用来当做车位。

律师:地上车位租赁费应归业主共有

6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高强律师。针对不交物业费物业给业主停水的做法,高强说物业费和水费是两个法律关系。物业费是根据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物业合同收取的,如果业主不缴纳,就违反了物业合同,物业公司可起诉业主;收缴水费根据的是供水合同,物业公司为收取物业费给业主停水是不合法的。如果物业公司不及时给业主送水,业主可以以物业公司违反了供水合同起诉物业公司。

对于地上停车位的问题,高强说:“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是管理费还是租金这是关键。如果是租金,那收取的这些钱就最终归属于业主。一般来说,这些钱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即使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收取的租金也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小区的公益事项。至于租金的价格、年限等应由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物业将40年的租金全收上来,用在了哪里?这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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