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开相关会议,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重要条款及问题,进行了解读。
“两次公告”提高开发商参与积极性
【意见】
【解读】
经营性用地一般就是开发用地,是开发商用来盖商品房的用地。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前期投入资金对地块进行了熟化,自然希望下一步地块建设也归其负责。而按照以前的运作方式,开发商熟化了土地后,不一定就会拿到这块地后期建设的资格,这影响了开发商的积极性。在济南市的棚改建设中,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种叫做“两次公告”的方式,这种方式被引入城中村改造。
什么是“两次公告”呢?通俗地说,就是在土地熟化前,有关责任主体先发布一次公告,看谁有意向参与项目的建设,如果有数家开发商有意向,通过竞标,出价高的开发商就得到该项目的土地熟化权,成为的土地熟化人。土地熟化后,要进行挂牌出让时,只有参与了土地熟化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这有利于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其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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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今年已有159个村改造迁建
9日,来自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的消息显示,截至6月30日,济南今年已启动农村整村改造迁建项目100个,涉及村庄159个。
据悉,济南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有300余个,按照引导规划,300余个城中村将整合成50个成片改造项目和5个重点建设片区,建设106个集中居住社区。
截至6月30日,济南市启动农村整村改造迁建项目100个,涉及村庄159个,在建45061户,完成年度计划的81.9%,总投资80余亿元,改造危房2279户,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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