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开相关会议,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重要条款及问题,进行了解读。
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开相关会议,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重要条款及问题,进行了解读。
经过推算,在公摊面积补偿标准上,高层建筑增加7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7平方米;小高层建筑增加3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则达到了43平方米。这样,以保证村民套内面积不缩水。
城中村改造建的大多都是高层或小高层建筑,怎样在考虑公摊的同时保证套内面积不缩水?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享有哪些政策?城中村中的土地有多少用于安置补偿等支出……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开相关会议,对这些及其他问题进行了解读。
六成“卖地钱”用于补偿、安置等
【意见】
项目中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先行拨付到各项目责任主体,用于被征地村(居)民的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等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土地出让净的50%部分拨付相关责任主体,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平衡。
【解读】
土地出让总价款,通俗地说就是卖地所得的收入,这部分钱的六成将用于被征地村(居)民的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等土地出让成本支出。而土地出让净,则是指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拆迁安置等成本后剩下的钱,这部分钱里的一半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平衡。
那么这些钱是如何流通的呢?简单而言,就是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经市财政拨付给区财政,然后再拨给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土地出让净的50%则是由市财政拨付给区财政。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有关人士介绍,这一条款让职能部门、开发商、村集体三方心里都能明确一笔账。职能部门需要明确出让多少地能够满足拆迁等成本的要求,如果出让一亩地能够达到要求,就不能出让两亩地;开发商也将据此计算能够拿到多少地;村集体则要考虑哪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利益需要计入成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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