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济南房屋纠纷:明明买的是住宅办证时成了公寓

齐鲁晚报  2011-03-14 08:36

[摘要] 居易香桔市小区出现房屋产权纠纷3月12日,在槐荫区香桔市小区,业主与小区开发商代表正在进行一场会谈,原因是他们的房子由合同上的普通住宅摇身变成公寓,而不久前,开发商在济南开发的资质也被注销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12日,记者来到香桔市小区进行了调查。

 

开发商:手续都是按住宅建设办的

小区开发商济南居易圣诺金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公司资质被注销是因为公司在济南已没有新的开发项目,不过注销的只是在济南开发楼盘的资质,企业还存在。

谈到业主最担心的房屋性质问题,张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楼盘一开始就是按照普通住宅开发的,最初的用地审批,土地的用途一直是住宅建设。直到2009年六七月份,房产证就要办下来的前几天,我们才得知,房子不能定性为住宅,于是,公司又将办理房产证的各种材料撤了回来。”

在张先生所提供的房屋开发手续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从2006年6月济南市发改委下发的该项目开发通知到9月济南市规划局下发的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项目的名称或用途都是住宅及配套公建。不过在最后一份文件、济南市规划局关于居易香桔市小区建筑性质的回函上却写道,“因该项目大部分户型使用面积不足34平方米,且有部分纯北向户型……无法将该项目建筑性质确定为住宅。”

对于这个回函,不少业主大都表示不理解,“既然不符合住宅的标准,为什么一开始都按住宅用地性质给批下来,到最后我们要办房产证了才说不合住宅要求,让我们来承担损失?”

业主:我们只要住宅

12日中午,开发商拿出了一份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四部门于3月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业用地中公寓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房屋可以定性为“居住公寓”。

记者在通知上看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用途栏应标明“居住公寓”或“商务公寓”。开发商代表张先生给业主的解释是,根据通知规定,香桔市可以定为“居住公寓”,产权及居住成本问题都可以参照住宅的标准。

不过对张先生的解释,业主并不买账。“通知规范的是商业公寓和居住公寓,而我们购买的房子,合同上明文规定是普通住宅,并不是公寓,在开发商的一系列开发手续中也没有公寓一说,自然不能根据划分公寓的方式来给我们定性‘居住公寓’,我们花的是普通住宅的钱,房产证就应是普通住宅。”业主李先生对记者说道。

对话持续到下午两点多,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出正面答复。开发商代表张先生告诉记者,其实自去年以来,他们也一直在和各方协调,至于房子能否定性为住宅,他没有表态。

精彩阅读:

于炼:中国房价可能下降20%至30% 限购不会取消

搜房调查:省城市民期待限购细则发挥作用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是在圈钱 这种行为很可能抬高房价

限购细则落地 济南楼市大地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