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万科、保利、中海、绿地等龙头开发商均在土地市场有所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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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房地产报)为自己的住房申办“小土地证”,这一被公众遗忘的权利再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2013年1月12日,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给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死命令”:开展城镇居民住房土地分割权登记发证,2014年年底前必须在各城区范围内发放不少于1万本“小土地证”,不配合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拿地资格。
给城市居民确地权的“小土地证”推行之路异常难行,国土部的计划因此更为长远,“我们将继续推行‘小土地证’,计划在2020年以前,小土地证覆盖率能够达到30%。”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但无论是太原“虚度”的10年光阴,还是12年前北京首次试点的夭折都让人们对“小土地证”的前景难以乐观。
颁证路举步维艰
2002年,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开始试点给居民颁发“小土地证”,只要居民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分割许可证》、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就可以获得“小土地证”,但进程相当缓慢。
2012年,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将任务具体下发到6个区域: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但到年底时,结果仍不甚理想,其中晋源区国土资源局一本“小土地证”也没有颁发。
“目前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大约共120万套,粗略地按照住宅占有比例为70%计算,太原国有土地上住宅起码在80万套以上,而办理土地分割的仅为8万多套,领‘小土地证’的仅有3万多套,可见‘小土地证’的覆盖率极低。”一位太原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估算。
这一数字让国土部门不得不加大了推行力度。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了办证程序,降低了办证费用等,一些区域国土工作人员更跟开发商沟通,推出了送证上门服务。据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的目标是力争在本年度使“小土地证”覆盖率达到40%。
试点城市已然如此,其他城市的“小土地证”推广难度更可想而知。1月25日,记者致电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地方国土资源厅后获悉:短期内“小土地证”试点还难以“扩围”。他们均表示,现在离土地70年使用年限尚远,所以现在试点感觉有些急,“但未来肯定会考虑,届时城市居民也会跟农村居民一样,具备了一定的地权意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
缺证交易不合法理
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小土地证”是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词。在太原,即使“小土地证”推广工作已进行了10年,可多数人对“小土地证”能赋予自己怎样的权利和利益仍不甚了了。
据了解,按照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分摊在所出售的商品房中,因此在房屋出售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后,开发商就应把自己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分割给业主们。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规定,只有“小土地证”和房产证同时具备时,房屋才能上市交易。“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小土地证,存量房买卖是不合法的,从理论上说,现实中的存量房交易只是住宅交易,是并不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这一部分涉及业主的权利和经济损失。”杜兆勇表示,这正是“小土地证”缺失的最根本“硬伤”。而目前虽然各地没有“小土地证”的房屋仍可以上市交易,但那是房产、金融部门要求不严的缘故,而房屋业主们将为此承担很大的风险。
而“小土地证”更重要的一项意义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将自动续期,“届时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用。如果没有‘小土地证’,居民将无法享受这一权利。”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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