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6日上午,济南市绿苑福鼎老年公寓正式剪彩对外营业。这座位于槐荫区西十里河北街79号,背靠丁字山,面对兴济河的老年公寓,是一所集住养、康复、医疗保健、文体娱乐于一体的园林式老人家园。
■ 委员把脉 “老年公寓运转需财政支持”
“要是在家里请个保姆,像我这样不能自理,估计下不来3000元。”不愿耽误孩子工作,自己要求住进济南老年公寓的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就是这样既能看病,又能养老的公寓太少了,我等了一年多才住进来。”
和社会需求相比,委员调研发现,目前社会上的老年公寓数量偏少,规模也都偏小。由于缺乏政府的扶持政策,民办养老公寓发展瓶颈不小。 “民办养老公寓,承担的也是社会责任,需要国家购买服务。”调研完,邓相超表示,老年公寓的建设、维修、包括护工的工资等,均应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鉴于老人期盼有人谈心,侯风云委员建议,应成立一支义工队伍,定期和老人聊天,别走形式。“老人心情舒畅,生活的愉快,对老年公寓的满意度会大大提高。”
■ 民声摘录
“应参考物业监管
考核老年公寓”
有的护工连开水都不打
“应参考物业监管
考核老年公寓”
昨天,74岁的易先生在看到本报刊登的老年公寓亟待改善的稿件后,也通过“民声连线”讲述了他在老年公寓的居住现状。 易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老年公寓是私人开办的,因身体不好选择了住包间,费用也比较高,每个月护理费200元、取暖费300元,加上住宿、餐饮等,一个月要交3190元。“现在住了4个多月了,真是一肚子苦水啊。这么高的收费,却换不来满意的服务,护工们别说主动帮老人洗衣服了,就连打壶开水都做不到。”易先生说。
据了解,易先生所居住的老年公寓一共6层楼,由于收费太高,入住率很低,到目前为止总共住了70多位老人。
为此,易先生建议,政府部门应规范对老年公寓的管理,可以像对待物业公司一样考核老年公寓,定期组织各个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培训学习,交流经验,尤其是对于民办的老年公寓,政府可对管理规范的先进典型适当给予经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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