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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中介收费酝酿下调 收费标准正商讨中

济南时报  2011-09-01 08:43

[摘要] 北京决定自8月31日起下调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标准,记者31日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济南市房产中介收费标准也在酝酿下调,具体收费标准正在商讨中。

北京决定自8月31日起下调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标准,记者31日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济南市房产中介收费标准也在酝酿下调,具体收费标准正在商讨中。

北京市将全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标准统一下调了0.5%,旨在切实为老百姓降低住宅买卖费用负担。济南市现行房产中介收费是什么标准?8月31日,济南市物价局房产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济南市1999年制定的《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收取。10万元以内的(含10万元)按2%—2.5%计取;10万元—30万元的(含30万元)按1%—2%计取;30万元以上的按0.5%—1%计取,看房服务费在200元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济南市物价局房地产处张炳亭坦言,制定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时,房地产市场刚放开,房屋价格很低,所以制定收费标准时,中介服务费提取的比例较高,以5万元房款计,2%的中介服务费有1000元,而现在,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一套房屋总价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如果再按这个比例提取中介服务费的话,购房者的负担就太重了。以二环东路附近一小区的二手房为例,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150万元,如果按1%标准收取,那中介服务费就要1.5万元,这对买房者来说压力不小。因此在房价高涨、房地产发展火爆的市场环境里,有必要对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具体收费标准仍在商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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