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已经发布的各地实施细则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房价涨幅普遍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挂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已经发布的各地实施的细则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房价涨幅普遍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挂钩。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逐年增长的,以深圳为例,官方的数据显示,2012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而从2006年开始的“十一五”时期,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5%,2011年的增幅则进一步加大,达到12.7%。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这一规定与外界此前 “可能与GDP增速挂钩”的猜测有所出入,但似乎仍然给房价一定的上涨的空间。
上海:九部门参与楼市调控 或为历次之最
“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的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暂停网上销售、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和北京、广东的地方细则相比,上海对于限购造假的处分,可以算得上是最为严厉的。
《上海实施意见》规定,对发生违反限购的政策、捂盘惜售、闲置土地和炒地、挪用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网上签约资格、土地竞买、开发项目贷款、批准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处罚和限制。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不同销售价格,确定预征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事实上,上海此前对闲置土地、捂盘等行为的出台的政策也有类似的描述。但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上述政策和以往的不同,就在于现在是金融、工商、国土等多个部门都将参与到执法中。只要出现捂盘、囤地的行为,不仅国土和房管部门会进行处罚,金融、工商、财税也会参与,这样一旦一个项目被视为囤地,其他项目也会受到牵连,对房企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警告。
《上海实施意见》规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
虽然这份《上海实施意见》已经颇为详细,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业内人士说,各部门应该会就这一《上海实施意见》再制订进一步的部门实施细则,而最终的政策实施的效果,也将取决于这些部门出台的部门细则。
万科天泰金域国际,29年,于59城市打造300余品质社区!60万平依山大宅对望奥体,126-160平典藏楼王盛大公开,携手搜房团购火爆开启,钜惠20000元!详情咨询:400-890-0000转74022。
尚品燕园新品认筹,首付5万起。通过搜房电商平台预约,可享每平米减500元购房优惠!到访售楼处有礼!详情咨询:400-890-0000转23777
为答谢新老会员的厚爱,济南搜房网启动史上最震撼团购,蓝石大溪地团购每平米优惠2000元!155—270平米珍藏墅区洋房现房发售!经十路旁5H健康生活社区!详情咨询:400-890-0000转70339
精彩阅读:
济南国五条先行细则出台 房价涨幅需低于居民收入涨幅
郭松海:济南版国五条先行细则无具体内容 房价不会过快上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