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加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自住房租管理的通知》。
7月1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加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自住房租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切实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济南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租赁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赁自住住房租金。
申请繁复 公积金交房租少人问津
住房公积金可用来申请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减轻了租房者的负担,缓解了日益上涨的房租带来的压力,为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然而,由于推出时间尚短,手续复杂,材料提交有困难,租房手续不完善等各方面的原因,真正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并不多。
“政策是很好,但是太麻烦了”,在济南市后龙窝庄租房的王天(化名)对房天下记者表示,他在后龙租房已经快3年了,申请公积金付房租的各方面条件也够,但是一看申请手续,就打消了申请的念头。“这边到处都是租房子的,可是我估计没有几个能拿出《房屋租赁证》和房屋发票的。”王天说,在这边租房子的,都是在外面看到租房广告,然后由房东领着去看房,满意的话就交上押金入住,签合同的都很少,顶多让房东给自己开个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望公积金兴叹了。
据了解,早在2003年,济南市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支取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支付租房费用,只是相关政策还不够细化。为了防止个别人套取公积金,规范和严格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使用,保证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此次业务申请提交的材料要求非常严格。要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需提交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租赁证》、房租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但是从目前济南的房屋租赁情况来看,具备上述所有材料的租户并不多,一些材料的申请过程也较为繁琐,因此,很多符合条件的租房者也不得不放弃申请。
精彩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