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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政严控二手房交易 打击“阴阳合同”

生活日报  2011-07-19 08:17

[摘要]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二手房中介经纪行为等予以规范。其中特别要求二手房过户时必须提供中介合同,此举被认为是剑指难以根除的“阴阳合同”。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二手房中介经纪行为等予以规范。其中特别要求二手房过户时必须提供中介合同,此举被认为是剑指难以根除的“阴阳合同”。

管理中介人员

——有资格证书的才能签字

《通知》中列出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中的诸多违规现象: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等。

文件中要求,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对房产中介人员的管理是一大亮点。《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

目前,活跃在二手房市场的中介业务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资质的。《通知》则对中介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代理活动。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会促使更多的经纪人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考取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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