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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济南房屋中介"行规"和"潜规则"依旧盛行

济南日报  2011-05-05 08:37

[摘要] 转眼间,《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已有月余,济南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情况如何?“五一”前夕,记者走访省城各大房产中介发现,《办法》并未激起太大波澜,完全“按章办事”的中介机构并不多,很多“行规”和潜规则依旧存在。

转眼间,《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已有月余,济南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情况如何?“五一”前夕,记者走访省城各大房产中介发现,《办法》并未激起太大波澜,完全“按章办事”的中介机构并不多,很多“行规”和潜规则依旧存在。

多数中介违规挂示房屋信息

房屋中介服务存在哪些“猫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中介为广揽房源信息,纷纷简化审查手续,在房主没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依然允许登录并挂示出租房屋信息,如此“偷工减料”已成公开秘密。《办法》第22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济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中介对该条款的落实不够积极。在21世纪不动产锦泽加盟店,记者表示有一套房源准备出租,该工作人员只是询问了房源具体位置、相关面积、装修状况等问题,当记者问其是否需要房产证等证件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租房不需要这些证件。

在玛雅居易玉函路店,记者表示想出租一套房源,但未携带本人和亲戚的任何证件是否可办理出租手续。该工作人员马上表示,“租房人看房的时候,记着带着你的身份证就行。”他告诉记者,整个租房期间,包括记者亲戚在内的相关证件均无需出示。

位于经十路某房屋的出租人王女士与记者的“经历”颇为相似。采访中,记者以租房人身份与王女士交流中了解到,两个多月前,她在网上发布了出租房源信息,很快就有许多中介给她打来电话,中介们纷纷表示想在各自网站和门店中帮其代理租赁。记者询问中介有没有查看她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时,王女士表示,她只向中介提供了房子的基本信息,并没有提供任何证件。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种无“证”出租的现象在省城各大中介屡见不鲜,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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