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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乡建设委详解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步骤

济南时报  2011-03-08 09:32

[摘要] 细则发布后,在限购期间,购房者在济南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该如何办理?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对购买步骤进行了详解。

 

其中,政策咨询电话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66600789、66605612,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82077201。技术咨询电话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86157628。

购房家庭住房证明怎么开

时报3月7日讯 购房家庭住房证明怎么开具?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公布了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注意事项。

据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需要的申报资料包括:《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从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或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场所领取);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登陆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查询系统,录入购房人信息后联机打印获得);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住房信息查询的,查询人出示《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自然人查询的,查询人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济南市房管大厦(经七路88号)二楼东厅18-22号窗口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出具。申请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17号窗口盖章交费。

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者需要的申报资料包括《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自然人查询的,查询人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济南市房管大厦(经七路88号)二楼东厅抽号后到18-22号窗口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出具;申请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17号窗口盖章交费。

据悉,证明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件,市民可拨打电话82077201进行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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