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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背后问题多多 政协委员:应建立体停车场

济南时报  2011-02-16 08:17

[摘要] 从去年以来,随着济南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车辆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也日益严重。在本次大会上,停车难的问题引起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地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从去年以来,随着济南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车辆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也日益严重。在本次大会上,停车难的问题引起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地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问题篇

问题一:有关停车场的法规严重滞后

省政协委员王鲁一认为,目前,有关停车场的法规严重滞后,前瞻性普遍不足,设置标准明显偏低,难以适应形势迅猛发展的需求。

王鲁一在提案中介绍,国家层面的法规目前只有公安部、建设部于1988年10月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我省于2010年1月颁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试行)》。济南、青岛以及许多地级市也都各自出台了相关规定或条例。除此之外,目前这些法规的实施缺乏监督,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济南早已出台了《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济南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库(场)规划设置标准》,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街(区)、旅游区、批发市场,必须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规划、建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城市规划配套建设专用停车场。而实际情况是,许多公共建筑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没有配套建设相应的停车场,即使有也多半不达标。

问题二:有关停车场的规划缺乏前瞻性

省政协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合伙人、山东信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玲认为,有关城市停车场的规划应该具有前瞻性,起码要预留出今后几十年的发展空间。

比如住宅小区,如今中高档的住房动辄每套近百万乃至数百万元,普通住房每套也要几十万元,所以其中居民每户拥有一两辆车是很普遍的现象,加之访客的车也要有地方停放,那么原先规划中停车位设置标准“高档商品住宅每户0.8至2.0个”、“中低价位商品住宅每户0.5至0.8个”的规定,显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又比如大型的购物中心或超市,顾客们不可能肩背手提大包小包出来再去挤公交车,也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设置大型停车场。因此,应该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重新设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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