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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拟归个人 房产如此认定"欺负"女性

都市女报  作者:乔杉  2010-11-17 16:58

[摘要] 法律对财产关系的约束,应该是基于公平的。鉴于妇女居于弱势的实际,在立法上应该是适当倾向于妇女,以体现保护妇女的法律意志。但是,我们从婚姻法拟定的房产认定新规中,看不到这样的法律意志,相反却可能造成女性权益的进一步挤压。

法律对财产关系的约束,应该是基于公平的。鉴于妇女居于弱势的实际,在立法上应该是适当倾向于妇女,

以体现保护妇女的法律意志。但是,我们从婚姻法拟定的房产认定新规中,看不到这样的法律意志,相反却可能造成女性权益的进一步挤压。

目前的家庭结构中,一般是男方买房,女方掏钱则用于其他方面。这只是千百年的习惯,完全不必对哪一方加以指责。

现在规定婚前一方贷款的房子属个人,这里隐藏着的一个预期是:房归男方所有,女方一无所有。最起码,房归男方所有的比例远远高于女方。

更重要的是,婚前的贷款或是一方所为,但婚后的还贷却是双方所为。凭什么男性挣钱还贷,最后得到一套房;而女方挣钱养家或者辛苦持家,最后却一无所有?这里,又把女性权益置于何地?即使是当初购房主体是女方,也涉及到不公平。可以想像,这一规定将给夫妻双方关系造成新的伦理冲击,犹如定时炸弹,随时引爆双方关系。

据报道称,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这里法律意志偏向于女性就比较明显,这是因为,女性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特别保护。而现在,婚姻法新规却挤压了女性权利,这与当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势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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