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好消息,我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文件,确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据悉,今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养老金,全国平均调整幅度为10%,我省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好消息,我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文件,确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据悉,今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养老金,平均调整幅度为10%,我省略高于平均调整水平。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两个部分,部分按退休人员所在市(省直管企业)调整系数乘以固定数额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退休人员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增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薪金制人员、70岁以上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对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退休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次调整对按省有关规定补缴参保的原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并进行倾斜照顾。对于企业退休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养老金水平低于统筹所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进行倾斜照顾。
“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在当前形势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有利于改善消费预期、提高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省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将尽快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据统计,这次调整养老金,将惠及全省36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安排资金总量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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