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2013年度公租房从7日开始申请,房源分布在西蒋峪、清雅居、文庄新居3个项目,共有14608套房源供市民选择。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市民可携带要求准备的相关资料,到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区房管局申请,申请人只能申请其中一个项目。同时,申请人不受区域限制。
济南市2013年度公租房从7日开始申请,房源分布在西蒋峪、清雅居、文庄新居3个项目,共有14608套房源供市民选择。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市民可携带要求准备的相关资料,到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区房管局申请,申请人只能申请其中一个项目。同时,申请人不受区域限制。
根据此前济南市发布的公租房申请分配文件,济南公租房的准入门槛较低,尤其重要的是取消了户籍和收入的限制,同时,还放宽了申请人的年龄,使得大量外来务工家庭和单身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文件要求,家庭申请户分两类。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单身申请者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或者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特殊人才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同时,也有几种情况认定为有房不能申请,申请者需注意。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认定为有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已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政策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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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外来人口都能申请公租房 不同申请人群需准备的材料不同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可由单位统一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也可以到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外来人口申请者申请公租房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济南市的规定,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但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以及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方可申请公租房。为外来务工家庭申报的单位还应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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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单位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为外来务工家庭申报的单位还应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外来单身职工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且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5.引进人才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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