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市民张先生花20余万元在香港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小公寓期房。谁知开发商延迟了约3个月才交房,验房时,张先生又发现自家的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且直到目前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张先生希望开发商能追加违约金,否则不准备收房。
2010年,市民张先生花20余万元在香港国际(小区网论坛)小区购买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小公寓期房。谁知开发商延迟了约3个月才交房,验房时,张先生又发现自家的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且直到目前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张先生希望开发商能追加违约金,否则不准备收房。
“按照我们之前跟开发商济南盛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开发商2011年9月就该交房,但直到约3个月后,业主们才接到收房通知。”24日,张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更令他不满的是,验房时他发现自家的新房竟然有多处毛病。“当时我一看,好几处墙皮脱落,卫生间门口的瓷砖渗水,卧室纱窗框变形,防盗门的锁还坏了……”张先生拒绝收房。“问题主要集中在开发商身上,他们违约在先,交给我的房子质量又差,这让我无法接受。”张先生说,由于迟迟无法收房,他的房子不能出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希望开发商能为其追加几个月的违约金。“追加违约金是肯定不行的。”24日下午,济南盛都置业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孟先生在电话中表示,“满足合同上写的交房条件时我们才给业主交的房,张先生说没达到交房条件是因为门坏了,我们可以给他修门。”孟先生说,之前交房过程中,开发商、业主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共同制定了延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赔偿3个月的违约金,这是面向整个小区1200多户居民的统一赔偿标准,不可能因为个别情况随意改变赔偿方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