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一则有关公租房建设的消息引起关注,那就是将来可以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近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对于商品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日前,一则有关公租房建设的消息引起关注,那就是将来可以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近日,在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对于商品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记者从省建设部门了解到,为加强保障房用地供应,我省也有试点打算。经初步测算,今年国家下达我省29.5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约需用地2300多公顷。我省要求,对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建用地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指导各地通过配建方式扩大房源供给和平衡建设运行资金。
除此之外,省建设部门也表示,研究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保障房供地存在着不小压力,而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公租房,也是出于增加保障房用地的考虑。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虽然探索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可以有效增加公租房的用地来源,增加公租房的供应量,但也有许多问题需要仔细考虑和规范。包括了公租房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后期运营等多方面的问题。还有人担心,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会给小产权房的建设带来“可乘之机”。
省城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在进行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试点过程中,一定要有严格的准入条件限制,相关的规定和制度要跟上,以保证公租房的“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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