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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核心价值与项目价值契合 济南现双核共振

山东商报  2011-08-03 08:30

[摘要] 作为泉城路辐射的成熟核心区域,文化东路、和平路、历山路、山师东路与山大路纵横交错,形成了独特的新兴核心价值格。

作为泉城路辐射的成熟核心区域,文化东路、和平路、历山路、山师东路与山大路纵横交错,形成了独特的新兴核心价值格。在此核心价值格区内,学府经济、产业经济与居民配套经济交错发展,但是唯成型的商业地产项目非常稀缺。从传统的文化、商业优势板块蜕变成如今文化、商务、居住等多重价值交汇的核心区域,从大学旧址中蜕变出的价值金地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目光,于是位于和平路和历山东路交界的诚基中心区域与文化东路中段万豪国际区域成为泉城路辐射成熟核心区域的两个亮点板块,形成“双核共振”现象。

区域价值分析:

生活价值与商务价值两不误

占据了城市绝佳的地理位置,周边又有着其他项目无可比拟的配套资源,万豪国际和诚基中心是这一区域地产项目的两个典型代表。这两个项目无论是从生活的便利性还是商业投资价值均有着显著优势。

南接繁华的经十路,北临和平路泺源大街,文化东路汇集了众多企业,在3000多米的范围内分布着济南各大高校及重点医疗机构,这既是一条充满商机的商业步行街,又是一条透着浓厚文化气息的文化街。自2010年6月份起,济南市投入2.59亿进行文化路改造,该工程集道路拓宽、增建慢行于一体,综合沿线热力管网升级及综合整治等多项工程,是该路段自上世纪80年代建成至今,首次大规模全方位提升改造。截至今年上半年,该路段改造完毕,多路公交车恢复通行。

万豪国际项目地处山东艺术学院的原南校区,项目周边学校环绕,山师附小,山东警察学校,山东艺术学院,文东小学等等,文化气息浓厚,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山东省中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近在咫尺,改造后的文化东路建设规划完善成熟,是集生活、娱乐、教育、医疗等为一体的成熟生活片区,一体化的生活方式让居者身置其中便可晓见全城。

和平路泺源大街一线是济南商务的中心轴线。这条路汇集了济南端的写字楼、大量的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商户。诚基中心位于原山东建工学院的老校区,这里正好处于历山路和平路、解放路和历山东路围合而成的区域,从东西向上来说,是和平路和泺源大街的衔接处,周围写字楼矗立,各种银行都能在此区域寻得网点,商务酒店遍布周边,其商务价值可见一斑。

诚基中心南边便是济南市重点小学山师附小和重点高中山师附中,东边有解放路小学和解放路第二小学。北边是济南市中心医院,以诚基中心为原点,周边不超过500米,便有着极为完善的商务、教育、医疗、生活配套。而且诚基中心西临济南市交通动脉历山路,这里有快速公交系统BRT公交路线,直通经十路和北园大街,距离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路线快捷,交通方便。

万豪国际和诚基中心占据优良区位,享受儒雅人文,地利与人和完美结合,其价值与品位堪称。随着文化东路、和平路与时俱进的发展,其巨大的潜力正被不断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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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趋势:

未来这里是投资沃土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聚集,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城市中心区域的地产项目价格是不断增值的趋势。首先,地产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地产投资的风险较小,而且具有保值增值的作用。相对其他投资而言,地价呈增长趋势,不同的经济状况下,都可以找到相对景气的行业和公司来承租或者购买,因此地产投资能较好的躲避通货膨胀风险。

其次,不可复制的城市中心资源。任何形式的复制只能表象化,因为真正的城市核心只有一个。与之匹配的城市价值和内涵不是一天形成的,这些城市中心资源是任何时候的任何投资者都无法割舍的筹码。另外,开发商对这些产品的打造和产品创新也是提升项目价值的条件,在接下来的报道中记者将会详细阐述产品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城市核心区的价值将与项目价值更好的契合,成为真正的投资沃土。

记者逄增凤

■ 购房小贴士

提醒:

购房人有六种法定退房权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购房人在6种情况下享有“法定退房权”,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谓法定退房权,是指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六种法定条件下的退房权利。

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套型误差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规划设计的变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据《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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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时评

保障房缘何

频遭“抽鞭子”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报送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8月10日前报送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

该通知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地上报以下情况:2011年新开工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套数、工程总投资、政府投资需求和2011年资金筹措情况(包括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和个人自筹、社会融资、其他渠道安排资金);各地相关部门要对照建设项目清单,逐个项目统计、测算、核准投资需求和资金筹措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

首先,保障房建设堪称今年国之重政。今年3月人大通过的“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将“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列为约束性指标,也即“十二五”期间必须完成。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这是硬指标,中央掷地有声,当然要求各地全力以赴了。

其次,加快保障房建设力度,有两层重要意义。一层意义是改善民生,既然前面十年商品住宅一路狂飙,那么未来十年就该“恶补功课”,把保障房体系建立起来,若3600万套能如约完成,则2015年末将有20%的城镇家庭受益于保障房,保障数量堪称世界之最。另一层意义是拉动经济增长,并非只有商品房能刺激经济,作为房地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房投资一样能推动经济发展,水泥、建材、装修、家电等五十多个行业都能从中受益。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仍高达33%,其中保障房开工量大增功劳甚大。

再次,光靠粗线条督促,已经不给力了。虽然保障房指标,上半年早已派发给各地,且住建部还跟各地政府签订了“军令状”,可部分地方的推进力度仍值得担心,而且各地上报的笼统数据,很难看出其中有多大“水分”。比如,官方数据表明,截至5月底,保障房开工率只有34%,正当各界忧虑全年指标难以完成之际,6月底开工率就剧增至56%,仅仅一个月,就提升了22个百分点,还有地方政府频放“卫星”,号称上半年开工率已超100%,这些数据,靠谱率到底有多高?

既然说不清,那么只能让各地将每个项目的情况一一汇总上报,并让地方政府先排查、上级部门先找问题,然后再上报国务院相关部委。如此一来,各地即便是想掺点水分,玩点猫腻,恐怕也不太容易操作了。

实际上,保障房大力推进过程中,确实已经暴露诸多难题与矛盾。一方面,1000万套的高指标,各地一时半会儿招架不住,工作自然手忙脚乱,在筹集资金和土地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尤其是资金,今年大城市土地出让金“收成”欠佳,而保障房投资规模却暴增,与此同时,大部分社会机构怎么都不愿意参与保障房投资,即便是国家发改委为保障房企业债“开绿灯”,在风险未知的情况下,不见得能卖出去多少。另一方面,既然中央猛抽“鞭子”,部分地方政府不得不动脑子,想方设法虚报数字,或者用别的房子“充数”。比如,单位集资房大有“借尸还魂”之势,某些有钱有权的机关事业单位、央企,打着“保障房”的旗号,开始新一轮福利化分房,而地方政府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乐观其成。

看中央这么三令五申,着实辛苦;而地方政府殚精竭虑,也算不易。由此可见,想把保障房这事办好,不推不打,恐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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