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版”商品住房限购细则发布后,引发各方广泛关注。昨天,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就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
“济南版”商品住房限购细则发布后,引发各方广泛关注。昨天,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就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
子女满18周岁可单独购房
问: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两套住房,还能否在市区购房?
问:家庭已有两套住房,子女年龄已满18周岁,子女能否再购买住房?
答:限购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满18周岁的子女属于成年人,具备单独购房的条件,只要其名下住房情况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住房,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请表》时,只填写个人就行。
郊区居民可在市区买房
问:户籍在商河、济阳、平阴、章丘的居民,能否在市区购买住房?
答:限购细则中“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包括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商河、济阳、平阴、章丘及济南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因此,4县(市)居民户籍为本市户籍,可以按规定购买市区住房。
问:二人共同购房,一人为本市户籍,另一人为非本市户籍,能否在市区购买住房?
答:如共同购房人属同一家庭,根据规定,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界定为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时,需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请表》,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明;如共同购房人不属于同一家庭,申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时,按照两人分别购买1套住房办理,应分别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本市户籍居民需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明,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应提交自拟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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