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之后部分城市房产现状探究 宏观调控正在进行
青岛:卖出问题房必须双倍赔
将于6月底前开始执行的青岛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给开发商戴上“紧箍”。合同明确规定,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卖房者要对买房者进行双倍赔偿。
据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结合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制定的。合同还参考了一些兄弟省市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征询了本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法律界、消费者的意见。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文本将“赔偿”多次明确地写了进来。如卖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期限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时需要由卖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卖方责任,买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方有权退房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或在保留房屋的前提下,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买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买房者进行双倍赔偿。另外,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等内容也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中出现。(刘大正)
福州:6月起全面实名购房
福州市房管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打出重拳整顿和规范福州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不得签订预售合同,不得收取购房款或变相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此前开发企业已经发生上述现象的,必须立即自行整改。
《通知》规定,6月1日起实行实名制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登记备案均应实行实名制。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虚构买卖合同,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恶意哄抬房价。
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等行为,《通知》规定,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近期,福州房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福州市拟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标准界定为135平方米;住房每平方米平均交易指导价格二环内按3500元、二环外按3000元计算。
今后福州市将保持每年4000亩左右的商品房土地供应量。为改善住房供应,福州市将着力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量,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建设规模约占全市商品房开发量的60%左右,其中二环线内普通商品住宅总量应占30%,二环外占70%左右的比例。
今后,福州市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总量保持在每年400亩左右,约占当年商品房土地供应总量的10%;每年新建200套廉租房。(李宁)
安徽:房价猛涨地方政府将挨批
哪个市县的宏观调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区域房价上涨过快,那里的地方政府将面临着被通报批评。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尽快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稳定房价。
据统计,今明两年安徽省将开工建设普通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根据要求,各地新开工的普通商品住房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比例应达到60%左右。据透露,今明两年安徽省将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具体面积,将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研究后分别下达,各市、县政府被要求在6月底前将本地经济适用房的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布。各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选址,被要求尽量做到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完善,有利于困难家庭的生活和就业。
各市、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要加大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增加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支持,从严控制对非住宅和高档次、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贷款。为打击炒房尤其是期房二次交易,各银行被要求对“转按揭”严格控制。
据透露,对个人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安徽省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适当上浮贷款利率。近期,安徽省各市、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地毯式检查。据了解,各楼盘在销售环节的“不实炒作”将被重点打击。根据规定,“内部认购”“定购”等违规行为将被彻底喊停。
安徽省政府直接监控“涨价过快”地区,据了解,省政府已决定建立“安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集财政、国土、建设、物价、税务、银行等多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被要求在6月底前将自己制定的稳定房价具体措施上报给安徽省政府,省政府也将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和督查,对调控措施不落实,住房价格仍然上涨过快的地方,地方政府将被通报批评。(石红彦)
长沙:6条“铁令”规范楼盘销售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包含了6条“铁令”,如限制期房转让,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等等。
一、严禁商品房无证预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进行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或1-3万元的罚款。
二、严格限制期房转让。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三、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广告。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四、中介机构持证上岗。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长沙市房产局进行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并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或长沙市房产局颁发的《长沙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持证上岗。
五、建立楼市诚信档案。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将一律上网。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不按约进行合同备案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不按标准收费违规代理;夸张宣传、虚假承诺等缺乏诚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由长沙市房产局记入其诚信档案,并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长沙市房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六、楼市信息完全公开。长沙市将加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建设和实施,逐步开展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即时备案登记业务,并在网上同步向社会公示,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使商品房交易信息和诚信档案公开化、透明化。(明星)
重庆:强化普通商品房建设
重庆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结构、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等一系列实施细则,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为了改善住房结构,重庆市从城市规划调控入手,强化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该市将尽快明确今明两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及进度安排,6月底向社会公布。普通商品房项目在选址上优先保证,项目土地出让前必须明确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提出单套最高销售价格和最大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重庆市确定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以下的住房。为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积极性,重庆市按国家规定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信贷审核、税收征管等方面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给予政策优惠。
同时,重庆市严格土地管理,加大土地调控力度。在土地供应上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商业用房供地,建立房地产开发用地跟踪监管制度。规定主城区500亩以上的土地供应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再出让;对上一个项目未达50%的,不供应下一个项目用地。加紧清理闲置土地,对闲置一年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又确无资金实力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了解,为防止房地产投机行为,重庆市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自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住房2年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约完税证明的时间为购买认定时间。对于无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以合同交易时间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重庆市将加强房地产广告备案管理,实行实名制购房和售房明码标价制度,推行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同时严把交易、权属登记关,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此外,重庆市还将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编制经济适用房布点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定向供应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今年主城区完成1500户双困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夏援贵)
上海:6·1后购买非普通住房征收3%契税
5月31日晚间,上海出台房地产税收细则,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作出具体界定,并规定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每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每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每平方米。这一普通住房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以后由上海市政府每半年公布一次。
在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政策方面,上海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符合上海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且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免征营业税手续;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即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在契税方面,上海市规定,凡在6月1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凡个人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发票尚未缴纳契税的,仍可按3%税率减半征收,但必须在2005年7月31日前缴清。
在另一敏感的房屋购买时间的确定方面,上海市分三种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分: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而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徐寿松)
南昌:同户籍成员方可转让期房
据来自南昌市房管部门的消息,今后南昌市期房转让变更只可在直系亲属或同户籍成员之间进行,而对所退的期房房源出售必须先公示和公开抽签后方可进行。
根据规定,对于已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但考虑部分群众的需要,南昌市房管部门下发《关于办理商品房期房退房、变更手续,规范办理商品房期房退房、变更手续操作规程》。市民购买期房后,如确系直系亲属或同户籍成员之间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双方同意,须填报合同变更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全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变更后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报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买卖人员增减或更名手续。
同时,房管部门还将加强对所退房源的销售监管。对在该市商化办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售房单位在与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时,须填报撤销合同申请,提供全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出具承诺书及委托书,经商化办审核同意办理退房手续后,原购房者所退房源由售房单位收回。售房单位将退出的房源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房屋位置、套型、面积、售价和售房单位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周以上。购房意向者按照公示内容与售房单位联系看房并洽谈,同时须向售房单位交纳抽签押金。(郭宁)
合肥:新政三大变化深刻影响楼市
日前,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直指当前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显示了国家有关部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新政颁布以来,正深刻地影响着合肥楼市。
购房者仍在观望
“新政对近年来购房者的冲动心理和跟风行为是一剂清醒剂”。安徽卓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宝坤这样评价。他认为新政的出台使购房者对未来房价走势难以作出判断,从而加重了市场上本就存在的浓厚的观望氛围,选择持币观望的人将越来越多。
在黄山路一家楼盘的售楼中心,正在看房的张先生告诉笔者,这几天他已经看了好几家楼盘,但是“房价下半年或许会降下来,还是等等再说”。
合肥的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感受到了阵阵寒意,面对微妙的市场走势,近日已有楼盘宣布提前封顶、开盘,原先弥漫在业界的乐观情绪正在消散,排队抢购房号的情景不复存在。
对于各方最为关注的房价,业界人士均表示目前尚无法作出判断。一些房产经销商表示,新建楼盘对政策的反应具有滞后性,影响或许要到下半年才能显现。而在这段时间里,还会面临政策、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价非理性大幅上涨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另外,中央政策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各地都将会出台自己的细则。合肥市房管局李慧秋总工程师透露,合肥市细则已上报有关部门等待批准,该细则将会对未来一个时期的房价产生重要影响。
二手房交易增多
房产新政出台后,合肥一些中介公司挂牌出售的二手房源迅速增加,交易量放大,价格也呈下降趋势。
辉达房产总经理黄强介绍说,最近在该公司挂牌的房源增长了10%左右,其中多数是2年内的房子,5月20日以后成交量逐渐放大,增加了约15%。他分析主要是因为新政中关于营业税的规定,迫使投机者急于出售手中囤积的房子。另有一部分是此前已经达成交易但没有完成交割的,为避免受新政影响,正在抓紧交割。还有部分购房者担心6月1日以后交易成本增加使房价上升,而选择此时购买。
黄强认为目前二手房市场的变化反映《意见》针对炒房行为的措施取得成效,打击了现有的炒房者,也将会阻止相当部分的游资继续进入房地产市场。新的营业税政策以及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正使炒房者改变市场预期,抓紧在6月1日大限前“跳水”卖房,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正在被挤出。
开发商趋于理性
《意见》也让开发商清醒地看到国家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和决心。“认为政府不会对房地产采取强硬措施的想法是非常愚蠢的”,建行安徽省分行许昌明研究员说。
“开发商要摒弃暴利思维,在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中获取合理利润。”杨宝坤说。据他分析,目前合肥开发商自我炒房行为也比较普遍,这也是造成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开发商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市场将回归到一个理性健康的发展轨道上,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杨宝坤认为,房产新政实施后,同质化开发状况将会被打破,房地产市场结构也将优化。开发商在获取土地、设计户型、配套设施、定价等方面将日趋理性。这样的过程也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对我省房地产市场的格局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华文)
西安:房屋转让波澜不惊
根据国办转发的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6月1日后国家将对购房不到两年进行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上海等地炒房者纷纷选择在此前转让,但是,西安的房产市场对此反应平静,房产交易没有出现波动。
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处长赵润民对此表示:“这主要是与西安购房者结构有关,西安购房者主要是以自住和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真正投资、炒房者只占极少数。”赵润民说:“这两年西安房价总体上比较平稳,涨幅基本上在3%,低于GDP增长速度。局部地区如南郊的曲江新区、北郊的经济开发区等,由于集中开发及众多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周边环境改善,房价的增长较快。”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西安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总体平稳。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和土地交易价格水平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4.7%、0.2%和2.4%。一季度商品房价格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0.7个百分点,与上年第四季度相比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回落最大的依次是商业用房、高档公寓和别墅。
虽然西安房价绝对数并不高,但是,与当地的经济水平相比,老百姓也觉得承受不起。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西安经济适用房投入不够,也与二级市场没有完全放开及土地供应紧张有关。(段博)
广深开发商:今年房价涨幅10%以内
调控措施究竟对房地产企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对此广东省企调队日前在广州、深圳两市对一些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大多数地产开发商对这些措施持认同态度,其中六成企业预期措施出台后今年房价将继续上涨,但普遍认为上涨的幅度在10%以下。
据介绍,本次调查共抽取了广、深两地26家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填报问卷。多数企业在调查中表示将采取观望态度,只有少数企业表示会适当减少房地产开发投资或增加普通商品房的开发。
调查问卷显示,受访的五成企业十分赞同“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但这些政策见效还需要一段时间,政策发挥作用还有一个滞后期,需要完善和细化可操作性的具体内容。多数企业认为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大,而且即使对房地产市场有所影响,其具体可操作措施的实施也有2-3年的滞后期才能反应出来,对企业的计划开发投资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多采取观望态度。
据悉,今年一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4.1%,在各省市中继西藏、新疆、内蒙古排倒数第四位;一季度广州、深圳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为105.2和105.3,比全国平均价格指数低4.4和4.3。(徐辉)
贵阳二手房市场“卖热买冷”
6月1日起,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所得全额征收营业税。贵阳市二手房市场房源因此蜂拥上市,但是交易量和价格均没有太大波动。
贵阳市几大房屋中介机构称,自5月中旬“开征营业税”的消息传出后,二手房市场房源增幅普遍超过50%。贵阳“诚白中介”称,半个月以来已经收集了近七十套准备销售的二手房,这是平时的两倍。
随着营业税征收时间的临近,市场上出现少数二手房主低价抛售的现象。业内人士称,虽然受政策影响,这段时间内很多房主将二手房投入市场,期望在6月1日前卖出,但是成交量和价格却相对稳定。买者心理似乎没有受到政策影响,不少人认为,房价有可能下跌,仍持币观望。(秦亚洲)
兰州:二手房市场开始退烧
国家对房地产业一系列宏观政策出台后,兰州市房地产价格出现明显的回落趋势。根据甘肃省统计局近日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市的商品房售价为每平方米2282元,同比下降9.81%。尤其是近日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自6月1日开始对不到两年的二手房交易征收全额营业税,这一政策引导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始“退烧”,二手房价格稳中有降。
5月31日,在兰州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二手房手续的人挤满了交易大厅。据一位房产中介的负责人介绍,国八条出台以后,他们代理的业务比过去明显增多,二手房的价格也出现稳中下降的趋势,降幅在5%左右。
6月1日开始进行二手房交易要征收全额营业税,这对于炒房团有直接的影响。据该负责人介绍,原来他们进行二手房中介服务时,还选择一些价格合适的二手房购买,然后经过一段时间再卖出,这样可以赚取一定的差价。但是这一措施实施后,要购买二手房还要缴税,他们的收购成本自然要增加。由于近期兰州二手房市场价格出现回落的迹象,要是购买了二手房,在价格方面很可能不占优势,今后随着二手房价格的回落很难出手。因此,他们只是提供中介信息服务。
兰州海信房产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二手房交易要征收全额营业税的政策,对于炒房者而言,影响是直接的,炒房团的人数大为减少,使得兰州市的房地产开始进入比较平稳的发展阶段。目前虽然还有一些人进行炒房,但人数并不是太多。因此,进行二手房交易大多属于正常的需求,房价不会出现大起大落。(李晓)
昆明:二手房交易出现拐点
6月1日是房产新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据来自多家中介机构的消息,自5月10日新政出台后,昆明二手房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下降了10%,交易量跌了八成多。多数业内人士认为,6月1日是昆明二手房市场的转折点,二手房市场新一轮洗牌将由此拉开序幕。
5月31日早上8点半,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还未开门,前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的人们已把大门挤得水泄不通。9点,大门一开启,人潮一拥而入,直奔各公证处和交件处。一时间,该中心大楼内,从一层到6层人满为患,以至于公证人员根本没时间回答记者的提问。
交易二手房必办的第一道手续是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对此,昆明市公证处副主任王海宁提供了一组数据:3月,共办理二手房公证732件;4月,办理公证941件;5月,办理公证957件。从中不难看出,自3月国家开始出台房产新政以来,二手房交易量在增长。
从5月份的公证数据中可以发现,二手房交易开始风云变化:5月1日-15日,共办理公证498件,而自5月26日至31日,在短短的4天内,二手房公证办理数量飙升至426件,也就是说这4天的公证量,占到5月交易总量的近一半,平均每天106件。
然而,6月1日,新房产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昆明市公证处的公证量狂降,一天中只办理了14件公证。比5月31日的平均数减少了八成多。(张敏)
南京:三成潜在购房者持币观望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中心最近通过大型现场调研,对潜在购房者需求行为特征与心理特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购房时间的选择看,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加之两次加息,选择在半年之内、一年之内购房的受访者比例明显下降,环比减少24.4%,33.4%的受访者已将购房计划推迟到2006年下半年之后。
“房价太高,等待房价下降”,再一次成为影响潜在购房者购房计划变现的最主要原因,并且其影响力度迅速扩大。本次调研受访者中有近60%的人推迟购房是由于房价太高而保持观望态度;同时,目前房价高位运行也阻挡了投资购房者的脚步,由于风险加大而暂缓或推迟投资计划的受访者也环比提高3.7个百分点。可见,持币观望之势已经形成。
由于“中意的地段无中意的楼盘”而暂不购房的潜在购房者所占比例迅速上升,28%的受访者认为目前中意的地段没有中意的楼盘,是其推迟购房的原因。整体来看,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是导致潜在购房者推迟购房计划的一大原因。
也有的潜在购房者认为,随着楼盘供应量的不断加大,市场由卖方向买方转变,购房选择余地加大,因此他们并不急于出手,而是精心挑选最能满足自身性价比要求的理想住所。
此外,连续两次加息,对潜在购房者也产生一定的影响,有27.6%的受访者由于首付资金不足和加息后还款压力加大而延后购房,不过,加息对购房者的影响力度已经有所减弱,半年前这两个因素曾经影响了接近半数的购房者的选择。(汪晓霞)
深圳:二手房成交萎缩近三成
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效应显现,深圳二手房成交量最近一段时间萎缩了近三成。业界人士指出,目前,深圳地区的发展商和购房者普遍持观望心态,市场低迷,但也不必悲观,因为深圳房地产市场依然在健康理性的轨道上运行。
中原地产董事长赖国强表示,宏观调控政策给购房者的整体感觉是,短期内投资房地产有压力。赖国强说,他明显地感觉到市场上观望的心态十分浓厚,这种心态对市场成交发生了很大影响。他估计,四、五月份以来,深圳的二手房成交量萎缩了20%至30%。
二手房如此,新房如何?万科房地产总经理助理陈丽明表示,万科新房的销售相对比较平稳,但也只是“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深圳民间知名地产研究专家半求则表示,发展商目前的观望心态也同样很重。他透露,深圳至少有5家大的发展商在打了桩的情况下把项目停了下来,面对市场形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对目前深圳的房地产市场,银行界人士同样表示困惑。尽管如此,与会人士仍然形成一个共识:深圳房地产市场目前的低迷是暂时的,它依然在健康和理性的轨道上运行,其原因在于,市场最终还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而目前深圳房地产市场的理性需求仍保持在基本量上。(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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